尊敬的持卡人:
您好!
感谢您选择包商银行信用卡,获得您的肯定是我们的最大荣耀!
您的选择让我们有更大的动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在此我们为您呈上精心准备的《包商银行信用卡用卡指南》(以下简称《用卡指南》),帮您深入了解包商银行信用卡的功能和服务,让您轻松开启包商银行信用卡之旅。
在您用卡之前,请详细阅读《用卡指南》。如您在阅读或用卡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致电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内蒙古、北京地区请拨打96016,宁波、深圳地区请拨打967210,成都地区请拨打65558555,(各地均可拨打0472-96016)咨询,或登录包商银行网站avmagonline.com进行查询,我们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为您的用卡之旅保驾护航!
在您用卡的过程中,我们也将随时优化我们的卡片服务,“想您所想、为您服务!”,以您的便利和舒心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让您畅享生活之美。
敬祝
用卡愉快!
一、卡面介绍
内蒙古、北京地区请拨打96016,宁波、深圳地区请拨打967210,成都地区请拨打65558555,各地均可拨打0472-96016
二、卡片激活
为确保信用卡在邮寄途中的安全,您的新卡片处于尚未激活状态,您需在收到卡片并激活(开卡)后,才能正常使用。
l 认真核对:请确认您信用卡正面的姓名拼音/英文名是否与您申请表上填写的一致,如有不符,请立即拨打客户服务热线(通过 3 信用卡业务→ 0 人工服务),我们将及时为您处理。
l 及时签名:确认卡片无误后,请您立即在持卡人签名栏签名,签署式样须与信用卡申请表上签署式样相符。刷卡消费时,请您也以相同式样签署。
l 妥善保管:包商银行信用卡磁条采用了高抗磁材质,但鉴于磁条本身的特性,及日常生活接触磁辐射物品的日益增多,为了使您的卡片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请注意保护您的卡片不受损坏。
l 设置密码:信用卡交易密码[MSOffice1] 是您在境内外ATM查询及取现、银行柜台取现、以及信用卡在“密码+签名”模式下通过银联POS进行刷卡消费时使用的密码,是您信用卡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信用卡查询密码[MSOffice2] 是指您通过电话银行进行查询及无磁有密交易时使用的密码。
(方框中的内容书写顺序最好是从左至右,这样看起来比较舒服)
设置完成交易密码及查询密码,您的信用卡就可以正常使用了!金卡、普卡免首年年费,刷卡5次即可免除次年年费。快去体验便捷美好的刷卡生活吧!
请及时更新个人资料
如果您的地址、手机号码或其它联系方式发生变动,为确保您准确无误地收到对账单和用卡信息,请您及时拨打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内蒙古、北京地区请拨打96016,宁波、深圳地区请拨打967210,成都地区请拨打65558555,(各地均可拨打0472-96016)更新您的个人信息。
三、十项全能:
★免费交易短信
使用包商银行信用卡进行交易,可及时收到包商银行为您发送的免费交易短信提醒,供您全面掌握信用卡账户变动情况,保障您的账户安全。
★商旅快捷预订
您所持有的包商银行任意一款信用卡均可通过包商银行商旅平台预订机票、酒店。只要拨打包商银行客服电话(通过 3 信用卡业务→ 0 人工服务→接转至商旅预订专员)或登录包商银行官方网站商旅预订平台即可预订机票、酒店,完成快捷支付,畅享“乐点”回馈,机票折扣优惠,乐享完美行程。
如您的信用卡已有累积积分,即可以将您信用卡上的积分兑换为“乐点”,500积分=1乐点=1元人民币,乐点当钱花,轻松订机票,给您轻松商旅生活。
★小额免密服务
包商银行为您提供100元人民币以下免密交易服务。您可使用预留手机号码或家庭住宅电话通过包商银行客服电话申请开通小额免密服务,拨打客服电话(通过 3 信用卡业务→ 0 人工服务)经核实身份后即可轻松开启小额消费免密之旅。
★自选境外交易
如您不需在境外使用信用卡,则可以选择关闭境外(包括港、澳、台)交易功能(包括消费、取现、预授权等),免除不必要的担心。关闭后如需开通境外交易功能,只需使用预留手机号码或家庭住宅电话致电客服,经核实身份后即可恢复在境外畅快刷卡。
注:包商银行信用卡境外交易功能默认为开通模式。
★商务礼仪服务
一束鲜花代表一份心意。包商银行为您精心挑选了用于馈赠爱人、亲友和商务伙伴的主题花束,通过包商银行网站、账单、短信或微博选定花款后,只需拔打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即可轻松传达心意。
★多种分期方式
包商银行为您提供灵活分期、自邮分期等多种分期方式,只要一个电话,即可实现免息分期支付,快乐生活自由畅享!
免息灵活分期
使用包商银行信用卡,可享受包商银行为您提供的免息灵活分期付款服务,一笔消费,分期结算.只要达到千元,一个电话,轻松搞定分期,免息快乐生活任您畅享!
轻松路线:单笔刷卡消费满千元→消费当月账单日前拨打包商银行客服电话申请灵活分期→按客服人员提示完成分期→分期申请审核成功,每月按约定金额还款
分期期限:3期、6期、9期、12期、18期、24期(每月为一期)
手续费率:12期以下(包括12期)6‰/期,12期以上7‰/期,按月收取,提前还款时,一次性扣除剩余期数手续费。
自邮分期
包商银行信用卡为您提供自邮分期服务,目前与包商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的商户均是信誉良好、产品质量有保障的知名企业,产品涵盖数码、家居、饰品等多个种类。0利息0手续费0邮费,只要拨打包商银行客服电话即可申请订购,让您轻松享受足不出户的时尚乐趣。
★如意邮购服务
包商银行为您提供邮购服务,定期推出各类精美商品,只需拨打客服热线报出心仪商品编号,即可订购,无需支付任何利息与手续费。
★超值团购业务
包商银行每旬推出一款团购商品,集齐门槛人数,即可超低价享有。您可以通过包商银行网站、账单、短信或微博了解商品信息,通过拔打客服电话即可抢购。
★用卡安全保障
如果您的信用卡不慎丢失,可以立即拨打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挂失,包商银行将保障您挂失后的账户安全。
★便捷还款渠道
多种还款渠道,便利享受生活。通过柜面现金还款、自动绑定转账还款、自动存取款机(CRS/CDM)现金还款、ATM转账还款、签约电话银行转账还款、拉卡拉转账还款、快钱还款、银联手机支付还款、我行及他行网上银行还款等多种渠道,满足您的便利需求,帮您建立信用生活。
四、基本功能:
★刷卡消费,一卡通行
(1) 您可持包商银行信用卡在境内外带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刷卡消费。
(2) 使用步骤
① 在商户店内使用信用卡消费时,请先将信用卡在POS机上刷卡;[AC3]
②刷卡后会要求您输入密码。待交易成功后,收银员会将打印出来的签购单请您签字确认;(持包商银行信用卡在美国刷卡,现已可以进行免密交易)
③请您仔细核对签购单上的卡号、金额,确认无误后在签购单上签名,签名式样须与信用卡背面签名一致。
④请您留意包商银行为您发送的交易通知短信,核对相关卡号、金额与您的消费情况是否一致。
⑤请您尽量保留签购单的存根,以便日后核对。
超长免息还款期
您使用包商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可享受25-56天免息还款期。
网上支付功能
使用包商银行信用卡可以在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东方购物、胡桃夹子等诸多网上商城进行无卡支付了。登陆中国银联网站http://cn.unionpay.com/可了解详细信息。
★提取现金,方便快捷
(1)银行柜面取现
您可在包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凭信用卡和密码提取现金。提取现金[AC4] 累计金额可达您信用额度的50%。按照中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在境内每张卡每日累计提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每日最高取现金额=持卡人溢缴金额+每日最高预借现金额(2000元人民币)。
(2)ATM取现(持包商银行信用卡在美国地区刷卡,现已可以进行免密交易)
您可在包商银行ATM或境内外带有“银联”标识的ATM上凭卡片和密码提取现金。每日最高取现金额=持卡人溢缴金额+每日最高预借现金金额(限额2000元人民币)且每日累计取现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
(3)操作ATM注意事项:
①在ATM查询、取款时,输入密码请尽量用身体遮挡操作手势,以防不法分子窥视;
②操作ATM时,如果出现机器吞卡或不吐钞故障,请勿离开并立刻致电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求助。
③操作ATM后,交易单据不要随手丢弃,应立即取回卡片,并妥善保管单据。
★永久积分,超值回馈
您持包商银行信用卡所进行的消费均按包商银行积分规则累计积分,积分在您卡片正常使用状态下永不清零,让您分分累积,惊喜兑换。缤纷数码、温馨家居、养生保健……期期有好礼,月月兑新品,您的积分您做主。
★临时调整信用额度
如果您因购物、旅行、结婚等原因造成信用额度不能满足需求时,可申请临时调高额度。包商银行将根据您的信用额度及卡片使用情况为您进行调整。临时额度的有效期长达30天,让您有足足一个月超爽消费。
★24小时专业客户服务
您在用卡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发生任何问题,可随时致电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我们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妥善解决您关于信用卡使用的各种问题,让您用卡倍感温馨。
五、卡片管理
★密码重置
如果您遗忘密码,请拨打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按语音提示完成密码重置操作。
★卡片挂失
当您的信用卡不慎遗失或被窃时,请立即致电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通过选择自助服务或人工服务进行卡片挂失,银行将按您的要求为您及时补制新卡。
小提示:主卡挂失后,附属卡仍然可以使用,且不影响还款。
★卡片到期
包商银行信用卡卡片使用有效期为3年,过期自动失效。若您在卡片到期前一个月没有提出异议,包商银行将自动为您补发新卡,方便您的使用。(如果此期间您的邮寄地址有所变更,及时致电我行24小时客服热线以便于您收到卡片。)
★卡片损坏
如您的信用卡因卡片毁损、失磁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您可到致电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选择人工服务申请补办新卡。
小提示:为避免卡片混淆或造成其他风险,请您在收到新卡后,及时将旧卡进行销毁。
六、账单管理
为方便您掌握账务情况,在每月账单日后,包商银行都将根据您用卡情况,列印相关交易和费用明细,并提示账单日、到期还款日、本期应还金额及最低还款额等。您收到对账单后请先核对账单信息,无误后您就可以在账单中列明的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或按最低还款额还款。
若您对您的账单信息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查询。
★对账单获取方式
如您在当期账单日内成功交易,包商银行将按照您指定的方式,把对账单派送给您。包商银行将通过寄送信件的方式向您派送纸质账单,如您在账单寄送15日[MSOffice5] 后仍未收到对账单,请拔打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对账单补制
如果您的对账单不慎遗失,包商银行可为您补制并寄送交易明细。补制最近12个月的账单免费,补制12个月以前账单则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收费标准详见本手册中《包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收费标准》)。
七、还款渠道
1.柜面现金还款:
您可以在包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通过转账或现金存款等形式存入您的信用卡账户中,实现信用卡还款。
2.自动转账还款:
信用卡绑定借记卡,到期还款日自动转账,包商银行帮您省心理财
如果您已开立了包商银行借记卡、一本通、结算存折类个人结算账户,即可通过包商银行网点或网银向柜面人员提出将信用卡与借记卡账户进行绑定的申请,由银行每月定期代您自动偿还信用卡账款。
特别提醒:您须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把足额欠款存入您绑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包商银行只在到期还款日自动扣款一次,如果自动转账还款余额不足,系统将不会扣款,您应及时通过其他方式主动进行还款。
优势:选择自动转账还款渠道还款,可以解除您忘记还款的担心,助您建立良好信用记录。
柜面绑定路径: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包商银行网点由柜面人员进行绑定。
网银绑定路径:登录包商银行网上银行(http://avmagonline.com)→ 选择信用卡 → 信用卡还款 →信用卡自扣还款设置→选择自动还款账号→完成信用卡自扣还款设置
3.自助设备还款
★自动存取款机(CRS)现金还款
您可在包商银行任意网点的自动存取款机上,直接将现金存入您的信用卡,实现还款,还款金额实时到账,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还款方式:
★ATM转账还款
您可以在包商银行各营业网点ATM上办理转账业务,将您借记卡中的款项转入信用卡账户,实现还款。
优势:使用ATM机转账还款,可免除到期还款日排队还款的烦恼。
★电话银行转账还款
您可在我行网点向柜面人员索取签约协议,建立电话签约业务。在需要向您的信用卡账户还款时只需拨打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内蒙古、北京地区请拨打96016,宁波、深圳地区请拨打967210,成都地区请拨打65558555,(各地均可拨打0472-96016),通过个人业务(2键)转向转账汇款业务(4键),即可按语音提示完成还款。
★拉卡拉便利支付还款
只要您持有包商银行信用卡和任意一家银行带有银联标识的借记卡,即可通过“拉卡拉便利支付”电话终端机,实现信用卡还款。操作简单,款项在您办理还款业务后次工作日内入账(节假日顺延),无需缴纳任何手续费用。
4.网上银行还款
★包商银行网上银行还款
您只需开通包商银行网上银行专业版,即可通过包商银行网上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卡还款两种方式实现信用卡还款,款项实时到账。
优势:免除到期日还款排队的烦恼,随时点击,轻松搞定!
登录包商银行网上银行(http://avmagonline.com)→ 选择转账汇款 → 行内转账 →填写收款账户信息、交易金额确认转账→完成信用卡还款
登录包商银行网上银行(http://avmagonline.com)→ 选择信用卡 → 信用卡还款 →信用卡转入→点击信用卡账号→选择付款账号,输入还款金额→完成信用卡还款
★他行网上银行还款
如果您持有开通跨行转账功能的其它银行借记卡,您即可通过登录该行网上银行,把该行借记卡中款项转入您的包商银行信用卡中,款项在您办理还款业务后2-7个工作日内入账,还款流程及相关手续费视您所使用银行卡的规定实行。
★快钱网上转账还款
您可登录“快钱”网站www.99bill.com在“快钱产品”下选择“信用卡还款”,通过已开通网上支付业务的他行借记卡,实现向信用卡转账还款。款项在您办理还款业务后次工作日内入账(节假日顺延),无需缴纳任何手续费用。
优势:选择快钱还款,可以安坐家中,随时还款,免除网点还款排队的烦恼。
5.还款金额选择
Ø 全额还款:如果您选择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清本期账单的欠款余额,可享有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Ø 最低还款额还款:您也可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方式,无需一次偿还全部欠款。选择该种还款方式,当期账款将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并自消费入账日开始计算利息。
6. 还款顺序
对您的还款,包商银行根据以下还款顺序依次偿还您的所欠款项:上期费用(滞纳金/利息/其它)→②上期取现→③上期消费→④本期费用(滞纳金/利息/费用)→⑤本期取现→⑥本期消费
*友情提醒
请及时在到期还款日前归还您的款项,若不能全额还款,可先还清最低还款额,以避免留下不良信用记录。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收集并建立全国性的联网个人征信系统,您的每一次用卡行为及还款行为都将纳入您的个人信用记录。
八、用卡常识
(一)名词解释
★信用额度
是指您的信用卡账户能够透支的最高金额。信用额度依据您在申请表中填写相关资料和提供的相关证明综合核定给出。主卡、附属卡共享同一额度,附属卡额度由主卡决定。
★可用额度
是指您当前信用卡中能够使用的金额。可用额度随着您消费、取现、还款而实时变动。
★免息还款期
是指从银行记账日起到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日期。包商银行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短25天,最长56天。在免息还款期内,您只要还清当期账单上所列的本期应还金额,便无需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预借现金及超限使用时不享受免息待遇。
★到期还款日
是指免息还款期的最后期限。如您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包括当日)选择全额及最低还款额还款,即可保持良好信用记录,如在到期还款日之后还款,将从交易的记账日起计算利息,并产生滞纳金。
★记账日
指您的信用卡刷卡消费、预借现金等交易记入账单的日期。
★最低还款额
是您每月必须缴付的最低还款金额,这是您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的基本要求。最低还款额的计算:最低还款额=上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消费余额10%+取现金额+利息+每月分期分摊应付金额+其他应付费用。
★透支利息
如果您持信用卡预借现金,或未能在账单规定的日期内还清本期应还全部金额,您需要为您的透支金额缴纳一定的利息,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利息从交易的记账日起算。
★滞纳金
在到期还款日(含)前,您实际还款金额低于最低还款额,除应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份的5%支付滞纳金,最低5元。
★超限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于您超过信用额度用卡,银行将对超过信用额度部分计收超限费,金额为超出额度部分的5%,最低5元。
★溢缴金额
溢缴金额是指存放在信用卡内的资金或还款时多缴的金额。溢缴金额不计付利息。取出溢缴款时需支付溢缴款手续费。
(二)用卡小贴士
1.卡片如何才能使用?
答:您收到我们给您邮寄的卡片,经核实卡片信息无误后,请您按以下流程激活您的卡片:
请用您预留手机号或家庭电话拨打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6016(宁波、深圳请拨打
967210,成都地区请拨打028-65558555,其他地区请拨0472-96016) |
按3进入信用卡业务 |
按1选择信用卡激活服务 |
按语音提示输入卡号及证件号 |
激活成功 |
按语音提示设置查询密码和交易密码 |
卡片按上述流程激活后,您就可以畅快刷卡,自由消费了。
2.交易密码和查询密码有什么区别?分别什么时候使用?
答:交易密码是供您在境内外刷卡消费或提取现金时使用的。查询密码是供您进行电话银行查询与管理时使用的。您可使用申办信用卡时预留的家庭电话或手机拨打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内蒙古、北京地区请拨打96016,宁波、深圳地区请拨打967210,成都地区请拨打65558555,(各地均可拨打0472-96016),根据语音提示,自行设置或修改密码。
3.刷卡消费为何有时不成功?
答:您的信用卡刷卡不成功,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
①卡机使用的线路繁忙或者故障;
②卡片背面的磁条可能消磁或者卡片已经损坏,此时请您办理换卡手续;
③请注意您的卡片可用额度是否足够,如果使用已经超过了您的可用额度,就会造成刷卡被拒;
④该卡片未激活,请激活后刷卡;
⑤密码被锁定。
4.使用信用卡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不要将信用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
(2)不要将信用卡和密码放在一起;
(3)定期修改信用卡密码;密码最好不要使用本人证件号码、生日日期等简单的数字。
(4)ATM交易凭条以及在商户刷卡的回单、消费小票、发票要保管好,以便出现问题时进行查证;
(5)ATM交易凭条和商户刷卡回单上打印有您的卡号等重要信息,请不要随意丢弃,以免造成风险。
(6)在ATM或商户POS输入密码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周围有不法分子窥视。
5. 交易密码被锁定怎么办?
答:为保障您用卡安全,当交易密码累计输错3次后,系统将自动锁定,您可使用预留电话拨打包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6016(宁波、深圳请拨打967210,成都地区请拨打028-65558555,其他地区请拨0472-96016)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6.附属卡有何功能?如何使用?
答:您可为父母、配偶、子女申请附属卡,附属卡和主卡共用同一账户。
主卡持卡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为附属卡设定低于主卡的信用额度,若未特别设定额度,则附属卡可与主卡享受同一信用额度;
附属卡无单独的对账单,所有交易明细统一列示在主卡的对账单上,方便主卡持卡人掌握和了解附属卡的使用情况。附属卡持卡人因使用卡片而发生的各项交易和相应的费用、利息等,在主卡持卡人账户内直接计收。
7.为什么账单上所列示的交易日与该笔消费的实际交易日不符
答:寄送的账单上所列示的各笔消费内容,是包商银行通过银联从收单银行取得的。由于部分商场等营业场所的规定,账单交易日有可能比实际交易日晚。您可通过核对该笔消费的其它明细内容(如商户名称、交易金额等)进行确认。
8.我可以同时申请多张信用卡吗
答:可以。包商银行将不断推出各种附加优惠服务及尊贵特权的新款信用卡,您可以根据自已的喜好和情况选择多款适合您的信用卡。您的多张卡片均属于您的同一账户,共享同一额度。(特殊标准信用卡我行将另行通知)
九、信用卡章程
包商银行信用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需要,为社会各界持卡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包商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是包商银行(以下简称发卡机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具有消费信用、存取现金和转账结算等功能。
第三条信用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商务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信用等级不同分为白金卡、金卡和普通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和芯片(IC)卡;信用卡将使用银联组织的标识。
第四条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
“持卡人”指向发卡机构申请信用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单位或个人。单位卡持卡人应由其单位指定;个人卡持卡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持卡人。信用卡卡片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
“信用额度”指发卡机构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等为其核定的、持卡人在卡片有效期内使用的最高授信限额,包括固定额度、临时额度和专用额度。
“透支”指持卡人使用发卡机构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进行支付的方式,包括消费透支、取现透支、转账透支和透支扣收等。
“交易日”指持卡人实际用卡消费、存取现金、转账交易或与相关机构实际生成交易的日期。
“银行记账日”指发卡机构在持卡人发生交易后将交易款项记入其信用卡账户,或根据规定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年费、手续费、追索费,下同)、利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账单日”指发卡机构定期对持卡人的交易款项、费用等进行汇总,结计利息,并计算出持卡人应还款额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指发卡机构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其全部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还款日”指持卡人实际向发卡机构偿还其欠款的银行记账日期。
“全部应还款额”指截至当前账单日,持卡人累计已记账但未偿还的交易本金,以及利息、费用等的总和。
“最低还款额”指发卡机构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包括累计未还消费交易本金和取现交易本金的一定比例,所有费用、利息、超过信用额度的欠款金额,发卡机构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的其他欠款金额,以及以前月份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总和。
“免息还款期”指对于持卡人,除取现及转账透支交易外,其他透支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含)之间可享受免息待遇的时间段。
“超限费”指持卡人申请并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后,超授信额度使用信用卡,按规定应向发卡机构支付的款项。
“滞纳金”指当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发卡机构支付的费用。
第五条发卡机构、持卡人、担保人、特约单位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申领
第六条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授权的其他经济组织等,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向发卡机构申领单位卡。单位卡持卡人的资格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书面指定和撤销。申领单位承担单位卡所发生的全部债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资信良好的中国居民、常住国内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发卡机构申请信用卡个人卡主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还可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领附属卡。主卡持卡人可随时申请注销附属卡。
附属卡持卡人与主卡持卡人共用同一信用额度,主卡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设定附属卡的使用限额;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对主卡及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完全清偿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与主卡持卡人对主卡及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互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其所持附属卡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附属卡持卡人在清偿所持附属卡的全部债务后可申请注销附属卡。
第七条个人和单位申请人申领信用卡时,应按发卡机构的规定,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申请表和提交发卡机构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并与发卡机构签订领用合约。申请人如需提供担保的,其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持卡人在其信用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透支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息、滞纳金、追索费用等)。担保应签订担保合约。
第八条持卡人可在境外带有银联组织受理标识,或境内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以及发卡机构指定的其他特约商户凭卡消费;在境外带有银联组织的受理标识的取现网点或ATM上提取当地币种现钞;在境内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ATM上或发卡机构指定的取现网点、ATM上提取人民币现金,并享受发卡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单位卡在境内不能提取现金。
第九条持卡人接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名,并及时办理卡片启用设置交易密码,持卡人应在用卡时按规定使用此签名和密码,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机构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各类交易,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持卡人应在安全的技术和商户环境下在互联网上使用信用卡,否则持卡人须对该卡在互联网上使用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责任。如持卡人遗忘密码,应按使用说明的要求办理密码重置。
第十条持卡人在境内消费、取现及使用其他自助设备时,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联、发卡机构和收单银行有关规定;在境外消费或取现时,应按银联组织及收单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持卡人在境内外提取现金的限额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发卡机构对信用卡卡片设定有效期限,过期自动失效,但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发生的未清偿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卡片失效而终止,持卡人仍须清偿该卡所欠债务。若持卡人不愿到期换领新卡,应至少于卡片有效期限到期前1个月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发卡机构。否则,发卡机构将视为持卡人自愿到期更换新卡,并可决定是否给予持卡人换发新卡,无须告知持卡人。
第十二条持卡人遗失信用卡应立即通过包商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办理挂失,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生效。持卡人对挂失生效后其信用卡发生的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持卡人对该交易存在欺诈、串通他人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挂失生效前信用卡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发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发卡机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过错或与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挂失后如需补办新卡,可按照规定办理补办手续。
信用卡损坏时,持卡人应按发卡机构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办理换卡手续。
第十三条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含)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其当期账单上本期发生的消费交易款项享受自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期间的免息待遇。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6天,单位卡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免息还款期最长均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文件规定要求的最长免息还款期限。
第三章收费、计息、还款及账户管理
第十四条信用卡收费项目包括年费、透支利息、滞纳金、超限费、挂失手续费、补发卡片工本费、预借现金手续费、分期付款手续费等。
第十五条持卡人可按照发卡机构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含)全额还款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发卡机构对持卡人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费用等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计算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并从持卡人账户中扣收(含透支扣收,下同),如有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未能在到期还款日营业终了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应支付贷款利息外,还应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滞纳金。连续两次(含)以上在到期还款日营业终了前未能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的,发卡机构可停止该卡使用。
第十六条个人卡持卡人支取现金或转入个人账户使用信用额度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并应支付所用款项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
第十七条发卡机构对持卡人的还款,按照已出账单、未出账单的顺序偿还,还款的顺序依次为上期欠款和本期欠款。在同期欠款中,按照以下顺序对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逾期1-90(含)天,还款顺序为利息、费用、预借现金本金、消费透支款;逾期91天以上,还款顺序为预借现金本金、消费透支款、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甲方有权视情况或根据我国监管要求变更上述顺序。
第十八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或单位卡持卡单位选择约定账户自动还款方式的,发卡机构将于到期还款日从其指定的在发卡机构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用于归还其信用卡欠款。
第十九条主卡持卡人或持卡单位在信用卡卡片有效期内或到期后不再使用卡片的,应向发卡机构提出账户销户申请,发卡机构在受理账户销户申请30天内为其办理正式销户手续。持卡人申请销户时应将信用卡交还发卡机构;单位卡销户时如有溢缴款,单位卡人民币账户内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销户前,持卡人应清偿透支本息和费用。办理销户手续后,持卡人仍须清偿被注销信用卡的所有未清偿债务。
第二十条发卡机构可以要求持卡人以一定金额的存款质押,再核给持卡人信用额度。未经发卡机构同意,持卡人的质押存款自出质后至其信用卡销户后30天内,不得支取。当持卡人未按时清偿其信用卡欠款时,发卡机构有权随时扣划持卡人的质押存款以清偿其欠款。
第四章发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发卡机构的权利:
(一)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有权向任何有关方面核实申请人的资信、财产及相关情况,有权索取、留存和使用申请人的个人资料,有权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确定是否要求其提供担保,并有权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发卡的种类和信用额度,发卡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无论是否同意其办卡申请,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均不予退还。
(二)持卡人未在发卡机构规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欠款的,发卡机构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信函、短信、电子邮件、电话、上门、公告或司法渠道等方式向其催收欠款。如持卡人经催收仍未清偿欠款,发卡机构有权选择采取或同时采取如下措施:停止该卡使用;停止持卡人所有包商银行信用卡使用;从持卡人在包商银行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向担保人追索;将持卡人违约信息公布在包商银行网站上等。
(三)对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章程等规定的持卡人,发卡机构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停止持卡人卡片的使用而不必预先通知,并可授权有关单位人员收回其信用卡。
(四)有权要求芯片(IC)信用卡持卡人遵守发卡机构关于此卡的相关规定。
(五)对由于持卡人违背本章程有关条款给发卡机构造成损失的,发卡机构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六)信用卡属于发卡机构所有,发卡机构保留收回或不予发卡的权利;发卡机构发出通知后无论持卡人是否收到或知晓,发卡机构有权随时因发卡机构认为正当的理由,暂时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权利或调降持卡人的信用额度,亦可因发卡机构认为的正当理由取消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或将该信用卡列入止付名单。
(七)因供电、通讯等原因导致持卡人不能用卡的,发卡机构有义务视情况协助持卡人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对因此而可能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八)发卡机构有权对持卡人收取一定的费用并计入其信用卡账户,相关标准按包商银行对外公布的信用卡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发卡机构的义务:
(一)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信用卡使用的说明资料,包括信用卡章程、领用合约、使用说明、收费标准及计息方法等。
(二)向持卡人提供咨询、查询、挂失、投诉等服务;对持卡人关于账务的查询给予答复。
(三)按双方约定的方式,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对账单;但若自上月账单后,没有任何交易且账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或发卡机构已与持卡人另有约定时,可不向持卡人提供对账单。
(四)对持卡人的资信数据保密,但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关另有规定、或经持卡人授权、或发卡机构在进行催收和追索债务等特殊情况时除外。
第五章申请人、持卡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持卡人的权利:
(一)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发卡机构,持卡人享有按照规定使用信用卡的权利。持卡人享有发卡机构对信用卡所承诺的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发卡机构的服务质量,并对与承诺不符的服务进行投诉。
(二)申请人、持卡人有权知悉信用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适用利率及有关的计算公式。
(三)持卡人有权每年向发卡机构免费索取最近12个月的对账单一次。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及支付清算组织规定的期限内,持卡人有权向发卡机构申请协助调阅签购单,若调查结果证明该交易确属持卡人所为,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五)持卡人不承担其信用卡在挂失生效后因该卡被伪冒、盗用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扣划卡内资金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持卡人的义务:
(一)申请人应向发卡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若发卡机构认为需要,申请人应向发卡机构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持卡人和保证人如工作变动、通讯地址及电话变更、身份证号码变更、机构名称变更等,应当及时到发卡机构或与发卡机构联系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否则,发卡机构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持卡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查询密码、交易密码(即预借现金密码和刷卡消费密码)。若因密码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四)持卡人应按照与发卡机构合约的规定,按时偿还透支款本金、利息、年费、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等费用,不得以与商户纠纷或与其他第三方的纠纷等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发卡机构款项。如遇信用卡的单据有误或内容不全,但经确认交易确实存在且金额无误,持卡人不得拒绝支付该交易款项。
(五)持卡人用卡后应妥善保管交易凭证,以防卡片资料被他人盗取。持卡人应注意查收对账单,如未按时收到对账单,应及时向发卡机构查询。持卡人不能以未收到对账单为由拒绝向发卡机构支付欠款(包括相应的费用、利息等)。
(六)发卡机构因持卡人交易及还款记录良好而调高持卡人信用额度的,如持卡人不愿调高信用额度,应要求发卡机构恢复其原有信用额度,但持卡人对已发生的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负有清偿责任。
(七)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卡片,一旦卡片丢失应及时挂失;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因出租、转让或转借信用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卡人承担。
(八)为防范风险,保障发卡行、持卡人利益,持卡人应配合发卡机构及特约商户完成风险防范操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的处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领用合约和发卡机构相关业务规定;在使用联名信用卡、芯片卡或磁条芯片复合卡或发卡机构电子银行等服务时,还应遵守该类卡或该类服务相关规定。信用卡交易还须执行有关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发卡机构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发卡机构如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将通过营业网点或包商银行网站进行公告;修改后的章程自公告满30日即为生效。在公告期内,持卡人可以选择是否继续使用信用卡,持卡人如对章程变更有异议而决定不继续使用信用卡,可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公告期满,持卡人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同意章程的变更。
第二十八条发卡机构以合法方式发布的,在持卡人用卡期间持续有效的公告(包括领取信用卡之前和之后发布的),均同样适用于持卡人。如该公告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发布在后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包商银行信用卡章程》同时废止。
十、收费标
包商银行信用卡业务收费标准(个人卡)
年费标准 | 标准卡 | 商旅卡 | 酷Car卡 | 香港旅游卡 | 魅卡 |
普卡 | 主卡100元 附属卡50元 | 主卡150元附属卡75元 | 主卡150元附属卡75元 | 主卡100元 附属卡50元 | 主卡150元附属卡75元 |
金卡 | 主卡150元 附属卡100元 | 主卡300元 附属卡150元 | 主卡300元 附属卡150元 | 主卡150元 附属卡100元 | 主卡300元 附属卡150元 |
年费标准 | 雄鹰卡 | 中国红慈善卡 | 包百联名卡 | 永盛成联名卡 | |
普卡 | 主卡100元 附属卡50元 | 主卡100元 附属卡50元 | 主卡100元 附属卡50元 | 主卡100元 附属卡50元 | |
金卡 | 主卡150元 附属卡100元 | 主卡150元 附属卡100元 | 主卡150元 附属卡100元 | 主卡150元 附属卡100元 | |
内容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透支利率 | 日息万分之五 | 日利率 | |||
滞纳金 | 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5元 | 每笔 | |||
超限额费 | 超限额部分的5%,最低5元 | 每笔 | |||
调阅签购单手续费 | 20元 | 每份 | |||
预借现金手续费 | 2%最低10元 | 每笔 | |||
补制对账单手续费 | 12个月以前5元 | 每月每份 | |||
挂失手续费 | 50元 | 每卡 | |||
补发新卡工本费 | 20元 | 每卡 | |||
挂失补卡快递费 | 20元 | 每张 | |||
溢缴款领回手续费 | 领回部分的5‰,最低5元 | 每笔 | |||
分期付款手续费 | 12期以下,(包括12期)6‰/期,12期以上7‰/期,按月收取,提前还款时,一次性扣除剩余期数手续费 | 每笔 | |||
ATM跨境取款手续费 | 13元 | 每笔 |
包商银行营业机构网点一览表 | ||
名称 | 地址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12号街坊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技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天龙商厦西座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广汇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30#街坊明日星城安景苑底店10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乌兰道与白云路交叉路口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广场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碧海云天南100米处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林荫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22号街坊综合楼2号底店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发达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林荫路23号三医院底店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神华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少先路荣资梦乡4-5号底店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鞍山道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青年路15号街坊邦达兴商业A楼A148号底店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车站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沼潭火车站广场商务大厦10号底店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利通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71-6号 | CRS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信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少先路101号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金鹿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68-2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团结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团结大街13号街坊185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少先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少先路195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乌兰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22号街坊4号底店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星城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明日星城钢33街坊1号底店双层第甲1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鑫源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104号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幸福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119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富强支行 | 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15号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自由路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百兴小区5#底店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繁荣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15-2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文化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125号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信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29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富源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棉纺商业街6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民主路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朝阳二区一栋底店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赛音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3号街坊29栋底店3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向阳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8号 | CRS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振华二区办公楼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三鹿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大连新型怡生园23号2号底店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金荣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东段金荣建材城F区底店 | CRS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明阳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开发区沼潭东路明阳景苑2D-3C店店 | CRS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高新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开发区创业园区综合楼 | CRS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安定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文明路文化大厦底店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沙河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健康路6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银河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176号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公园路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428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通顺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通顺街名流大厦底店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胜利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29号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巴彦支行 | 包头市东河区佳美建材城3号综合楼104底店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阁外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西阁外5号楼3号.4号底店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环城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6号街坊宝林苑3-103-105底店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红光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红光大街太平寺商城1号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脑包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西脑包大街5号康乐底店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路通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区2栋34号底店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广通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303号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裕丰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西大街4号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工业路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工业北路113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铝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工业铝业(园区)公建房4号底店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和平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和平路39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石拐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集贸市场旁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土右支行 | 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萨拉齐镇工业路北侧天晟嘉园E1-D1底店 | CRS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北段8号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松洲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火花路市场大门南侧 | CRS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华夏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西屯办事处二西街路北 | CRS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红山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站前办事处新华路西四段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同兴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哈达街西段蓝宝石美容美发学校楼下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团结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火花路南段卤鸭大王对面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新城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政府综合楼B座一楼西侧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三桥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东段路南花园小区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宝鼎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园林路宝鼎大厦一楼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元宝山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松山街与银河路交汇处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西屯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三西街路北西屯办事处楼下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清河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哈达街东段路北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钢铁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街中段路北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同济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三中街办事处步行街同济大厦一楼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玉龙支行 | 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皇家帝苑商业写字楼A-C段7011、7012号商厅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松园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解放西街医药集团公司对面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新兴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西街红山家园5号楼2011、2012、3011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新华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站前办事处园林路实验中学对面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花园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长青街中段路南九小东侧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敖汉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新西街南新化路北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北方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三道街东段路北康复医院对面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银河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解放街东段路南菊香花园12号楼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翁牛特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乌丹路中段西侧 | CRS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松山支行 |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桥西大街中段南侧百合新城小区A号商业楼 | CRS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木兰支行 | 赤峰市松山区木兰街东段南侧 | CRS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 |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明仁大街西665号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平安支行 | 通辽市科尔沁区永安路与中心大街交汇处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霍林河支行 | 霍林郭勒市珠区阳光小区C1栋 2-A、2-B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团结支行 | 通辽市科尔沁区团结路与永清大街交汇处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新城支行 | 通辽市新城区库伦路与青龙山大街交汇处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团结办长春西街浩宇家园 | CRS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利民支行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南路金泰园14-19号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乌拉特中旗支行 |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海流图大街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吉劳庆北路6号街坊6号楼01号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883-885号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192号 | 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深圳市福田区现代国际大厦首层 | CRS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及海秀路交汇处熙龙湾花园商业办公楼201号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水蓝湾1栋商业137-144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支行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支行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6号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四川省成都市锦兴路57号力博楼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一段600号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地质局南街8号盈嘉国际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 | 乌兰浩特市五一大街南路20号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路7号 | CRS/ATM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 |
注:ATM指自动取款机;CRS指自动存取款机